「大学」(University)一词在澳洲有联邦法律保护,须经专家学者及政府针对相关学术、财务等方面之品质评估与认可,且由国会或州议会立法通过,方准设立。通过以后,无论国立或私立,皆获授权允自行核可开设课程以及颁授证书、文凭和学位并由澳洲教育部以学程名录 (Commonwealth Register of Institutions and Courses for Overseas Students,简称CRICOS)管理之。澳洲境内最知名的高等学府皆为国立,历来培养了许多人材,亦曾产生多位诺贝尔奖得主。其海外毕业生很多活跃于澳洲本土、欧洲和东南亚地区(如新加坡和香港)。